配置工作掃描範圍
要配置現有自訂掃描工作的掃描範圍:
- 開啟自訂掃描工作內容。
- 選擇“掃描範圍”部分。
- 執行以下操作之一:
- 點擊“新增”按鈕以新增新規則。
- 選擇一個現有規則,然後單擊“編輯”按鈕。
將開啟“編輯範圍”視窗。
- 將切換按鈕切換到“啟動”,然後選擇一個物件類型。
- 在“物件防護”部分中,配置以下設定:
- 在“複合物件防護”部分中,指定要包含在掃描範圍內的複合物件:
- 在“對受感染物件和其他物件執行的操作”部分中,選擇要對受感染物件和其他偵測到的物件執行的操作。
- 在“對可疑物件執行的操作”部分中,選擇要對可疑感染物件執行的操作。
- 在“對可疑物件執行的操作”部分中,選中或清除“”核取方塊。
- 在“排除”部分中,配置以下設定:
- 在“進階設定”部分中,配置以下設定:
- 在“掃描離線檔案”部分中,選取要對檔案執行的操作:
- 不掃描。
- 僅掃描檔案常駐部分。
- 掃描完整檔案。
如果選擇此操作,則可以指定以下操作:
- 選中或清除“僅當指定週期內存取了檔案(天)”核取方塊並指定天數。
- 選中或清除“如果可以,不複製檔案到本機硬碟磁碟機”核取方塊。
- 點擊“確定”按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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